为积极探索和构建符合放射医学学科特点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和培养的体制与机制,不断选拔和培养优秀创新型人才,放射医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本所”)秉承“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经本所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制定2025级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初审和复试实施细则如下:
一、成立招生领导小组、复试专家小组和纪检工作小组
放医所博士招生领导小组由所长、党总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副所长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博士招生工作;复试专家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以上专家组成,负责对考生报考资料的评审和复试工作;纪检工作小组由本所党总支纪委委员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初审
1.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本所的考生均须参加专业英语水平考试,并按《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办法》要求,登录学校研招网“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提交评审材料。考生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材料,则视作放弃本次考试。评审材料审核施行诚信一票否决制。
2.考生英语成绩达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英语成绩基本要求”的,由本所教学委员会组织专家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集体评审。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研究成果、综合能力、英语水平、专家推荐、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审,评定出考生的材料审核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专业英语成绩未达到“专业英语成绩基本要求”的,不能进入材料审核和复试。
三、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1.根据本所放射医学专业招生计划和相应的差额复试比例,依据考生初试综合成绩(初试英语成绩*50%+材料审核成绩*50%)由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少于招生计划数的120%(不含硕博连读),材料审核评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复试。
2.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将在本所官网公布,进入复试结果将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查看。
四、复试考核
1.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本所按照学校工作要求对进入复试考生的身份和学业水平证明材料进行查验。经审查,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提交材料不合格者,取消其复试考核资格。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复试:
(1)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或在读证明或学籍认证报告。
(3)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
(4)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同等学力应按照我校招生章程关于“报考条件”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发表论文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
(6)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应提交《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不能提供者不可列入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
(7)以定向就业方式报考考生,应提交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
2.复试时间、方式、内容
(1)复试时间、方式:2025年5月7日上午,现场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2)复试专家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
(3)复试对考生思想道德、意志品质、专业知识(含专业外语)、综合素质(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学术素养和科研水平、创新能力等)进行考核。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综合和外国语听力与口语两部分,复试考核成绩=专业综合知识成绩*60%+外语能力成绩*40%,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试时单科成绩不及格(即未达到该科目满分的60%)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政治加试。加试专业课、政治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如遇特殊情况,经本所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
(6)安排纪检人员(或指定专人)参与复试,履行监督职能。
(7)复试结果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发布。
五、录取
1.考生总成绩=初试综合成绩*40%+复试考核成绩*60%,复试小组依据招生名额和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序,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名单及候补名单。有思想品德考察不合格、评审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形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经本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报学校审核。
2. 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按程序审定后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进入政审等后续程序。
3.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其他说明
1.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所2025年普通招考博士生招生选拔。
2.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我校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按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进行选拔。
3.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本专业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生博士阶段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
七、监督与申诉
考生咨询方式: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64046387
邮箱:xiaoweny@fudan.edu.cn
监督申诉渠道:陈老师 联系电话:021-64437130
邮箱:hhchen@shmu.edu.cn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列事项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由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
2025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