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导小组与专家委员会
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设立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和流动站专家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所长担任组长,所领导班子成员担任组员,所办公室主任兼任秘书,负责博士后工作重大事宜的决策,考评博士后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流动站专家委员会设站长一名,实行站长负责制,组员主要由所学术委员会成员担任,全面负责博士后的进站、出站和考核的评审工作,所办公室负责流动站的日常工作。
二、博士后招录管理
1、博士后招录程序
(1)每年定期启动博士后招录工作,由合作导师提出招聘需求;
(2)通过复旦大学人事处等网站和研究所网站发布招聘启事;
(3)对有潜力的候选人进行面试;
(4)通过面试后,按照学校规定办理入站手续。
2、合作导师的基本要求及考核目标
(1)在职在岗博士生导师,年龄不大于63周岁;
(2)坚持立德树人,遵守学校教师思政有关要求,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能够为博士后提供稳定的科研条件,具有充足的科研经费;
(4)如合作导师所培养的博士后,出站时考核结果为差或者博士后在站期间无文章和课题等任何产出,则导师在下一期博士后培养中承担所有博士后生活津贴中研究所的配套部分。
三、博士后在站管理
1. 博士后在站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复旦大学关于博士后培养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爱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若因个人原因损坏和遗失,要进行理赔;科研内容需征得合作导师的同意。
2. 博士后进站1个月内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不符合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开题,仍不符合要求者,予以退站。
3.进站1年后应进行博士后的中期考核,出站前须完成期满考核。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委员会、博士后合作导师对到期的博士后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课题进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基金申请等情况,并给予考核等级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研究所津贴按考核结果确定,考核优秀与良好的,全额发放;考核为合格的,发放60%;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
四、延期申请
博士后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如申请延期,应提前2个月向工作站提出申请。对进站后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项目的,或取得部分重大创新成果但仍需要时间完善数据的,由博士后工作站专家委员会根据项目资助期限、科研进展等情况进行审核;同意予以延期的,最长延期时间不超过2年。
五、退站办理
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站:
1.考核不合格的;2.在学术上弄虚作假的;3.受警告以上行政处分的;4.无故旷工连续15天(含)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含)以上的;5.因患病等原因难以完成研究工作的;6.出国逾期不归超过30天(含)的;7.其它应予以退站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