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探索和构建符合放射医学学科特点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和培养的体制与机制,不断选拔和培养优秀创新型人才,放射医学研究所(以下简称“本所”)在招收2021级博士研究生中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招生类型分为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研究生。具体申请要求与选拔程序如下:
(一)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
1.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复旦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规定的报考条件;并同时需在复旦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完成网上报名,且向本所综合办公室寄交纸质申请材料。如不按时提交,视作放弃本次报名。本所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2.申请材料
(1)从大学开始的个人学习、科研、工作经历;
(2)大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大学期间学业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3)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暂缓)及硕士研究生期间学业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
(5)有关科研成果、专利、发表论文(或正式录用函)等的复印件;
(6)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证明英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7)两封具有正高职称且与报考专业相关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8)根据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撰写一份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不少于2000字);
(9)其它能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
3.资格初审
(1)本所招生秘书对考生网上提交及交寄的纸质材料的完备性进行审核,对材料不完备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对考生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若考生进入复试,将在复试之前对考生所持证件等再次审查与核验。
(3)符合要求、材料完备的考生申请材料将提交至本所教学委员会进行初审。
(4)本所教学委员会根据考生的学术背景、硕士研究生期间的工作、综合能力、专家推荐、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判,作为考生能否进入初试和复试的重要依据。
4.初试
考生必须参加复旦大学2021年博士生招生英语统一考试。初试不考专业课。
5.复试
原则上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另行通知。
复试小组由不少于五人的本学科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含)以上专家组成。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口试和实验操作,由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具体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或几种方式。
复试的内容包括:
(1)专业综合知识与技能;
(2)专业英语(含口语、听力);
(3)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科研诚信、创新能力、心理素质、思维表达等)。
6.录取
复试小组根据考生的初试综合成绩(50%)和复试成绩(50%)计算最终成绩,并结合各研究方向的报名情况提出建议录取名单,本所招生领导小组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集体审核后,将建议拟录取名单报送学校审批。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入后续流程。
(二)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研究生
硕博连读和直接攻博研究生的考核和录取参考相关具体细则,硕博连读考生的复试与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同时进行。
(三)其他事项
1.材料交寄
考生所交材料概不退还。申请材料的审核执行诚信一票否决制,如发现考生申请材料有造假行为,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材料提交或寄送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094号,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2号楼303综合办公室 杨老师,邮编:200032,联系电话:021-64046387,截止时间以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截止时间为准。
2.异议与复议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考生对书面材料的审查、复试过程如有异议,可向本所招生领导小组申请复核;对本所招生领导小组的复核意见如有异议,可通过复旦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向校招生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本办法由本所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与学校相关规定不一致处以学校规定为准。
复旦大学放射医学研究所
2020年12月